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要權益、要參與、要公器:社會各界對中時資方的「三要」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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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訴求:


六月十八日中國時報宣布人事大裁員,以中時的悠久歷史及其社會公器性質,此事不僅是中時集團的內部事務,更是社會關切的公共議題。我們期待中時資方能善待員工、並擔負媒體作為社會公器的角色,因此提出下列三項具體呼籲:


一、 要保障勞工權益

中時集團資方近年來大力轉向投資廣電媒體,於此同時卻對中國時報社一再進行不當裁員,不但造成中時員工勞動權益受損,同時更使其內容品質受到衝擊而損害讀者權益。媒體內容之優劣繫於其員工表現,而員工表現好壞則受其勞動條件極大影響,故保障勞工權益便是保障讀者與社會之公共利益。因此,我們呼籲中時員工全面加入工會,中時資方應與工會簽訂保障勞工權益、維護媒體品質的團體協約。

二、 要落實產業民主

中時資方片面宣稱因整體產業不景氣而虧損,然而卻從未對員工公布其財務報表,導致資方投資經營策略失當的惡果、卻由勞方單方面概括承受。因此,我們呼籲中時資方立即向員工公布詳細財務報表,並透過編輯部公約落實內部新聞自由、以產業民主方式落實員工參與經營。同時,我們也呼籲其他媒體資方也做出相同努力,並呼籲所有媒體新聞工作者加入或設立工會以團結一致。

三、 要成為社會公器

中時資方此次提出所謂「菁英報」之想像,裁撤所有地方新聞中心。此舉一方面將造成資方口中的所謂「菁英讀者」無法接受北部以外的完整在地資訊,另一方面則進一步加大城鄉與南北差異,無法呈現符合公共利益的多元觀點。媒體應是呈現階級、性別、年齡、族群等多元觀點的社會公器,而非北部菁英、政治菁英、學術菁英、社運菁英的「菁英報」。因此,我們呼籲中時資方應以容納社會多元觀點、善盡媒體言責的真正「社會公器」為方向,切勿以「菁英」之名、行裁員之實。我們也同時呼籲社會各界認清中時資方的投機作法,已逐漸喪失其成為社會公器的事實。


發起單位: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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