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7日 星期日

NCC委員請救救中視勞工

文 / 許瓊文

7月21號記協,媒體觀察基金會和媒體改造學社在立院召開記者會聲援中時員工的團體,但是中視員工也面臨到工作權的喪失,著實應該拉長戰線,與中時集團的二中裁員計畫周旋,但是除了社會改造的力量,新任NCC委員也許可以在這一波中時集團的手段中得到警惕,將媒體勞工權與健全媒體財務機制落實在通訊傳播基本法。


7月11號傍晚,當中視的勞資協議簽字確定,這個時候不管是位居高位的主管,或是獨當一面的記者,或是經驗豐富的工程人員,都變成同一陣線---權益受損的「勞工」!

勞資協議的結果,取消15年優退,15年以上的員工可以申請優退,15年以下即使只差幾個月,也不能辦理優退,等於是平白無故被搶了即將到手的退休金,這位只差幾個月就可以優退的員工,底薪五萬左右,要是能優退至少有172萬5千元的退休金(2.3基數 x 5萬x 15年),現在卻是一毛也領不到。等於說15年以上的員工勉強說是被照顧到了,但是還要申請優退案獲資方核准;15年以下的員工就完全沒有權益可言。

有的人怪中視工會被資方摸了頭,已被年資15年以上的人霸佔,這些資深的人就怕犧牲自己退休金,所以不到一個月急忙繳械。筆者看來不論是15年以上或以下的員工都是全盤皆輸,也充分顯示白領階級的行動力弱化。筆者的問題是為什麼滿15年的勞工就一定要走,已屆中年的他們出路堪憂,工會應該爭取結算年資才是明智之舉,不只15年以上依然保有工作機會,15年以下也可以有合理的年資結算補償。

中時媒體集團高層雙手一攤說沒錢,真的就沒輒嗎?首先,政府金管單位真的應該好好幫中視這個上市公司討回公道,中時媒體集團成立,中視與中天有太多私相授受的情形,可能危害到股東與員工的權益,中視的「超級星光大道」從第一屆紅到第三屆,中天是用換節目的方式還是購買的方式,取得重播「超級星光大道」的權利?要是換節目,拿的是何種節目來換,中天有拿與「超級星光大道」同等賺錢的節目來換嗎?要是購買,又是如何精算價錢呢?北美中天播出「超級星光大道」有沒有另外給中視權利金呢?每個節目一一徹查,可能就可以從中天電視這個金雞母身上討回中視的辛苦錢。

還有,中時媒體集團高層把中視南港大樓賣掉,卻把中視搬到中天電視內湖大樓裏,本來是住在不花錢的別墅,現在卻被趕到簡陋雅房,還得付房租,房租貴不貴?有沒有圖利中天電視?衛星與地方記者訊號傳輸設備是不是中天與中視共用?水電費、設備維護與人員值班費用又是怎麼分攤的呢?是不是只由中視買單?這些都是可以徹底清查的,中視員工一定要趕快採取行動。

接下來還要擔心,15年以上優退不了,15年以下優退無望也沒有辦法結算的員工們,可能還要被減薪,而經驗豐富的製播人員提前退休,中視人力與資源的優勢,會慢慢消失,利用價值也會愈來愈低,接下來就是中視、中天硬體軟體大合併,中視會消失嗎?短期不會,中視,這個上市公司,財務必須透明,註定是條血牛,若真的如外界所預測,中天可能是以不公平條件交換或購買中視節目,在NCC並未要求媒體公司財務必須透明的現狀下,完全是黑箱作業,外界難以監督。

因此,殷切期盼通訊傳播管理法應該將員工勞動條件列入審照標準;要保護媒體勞工,與維護言論自由、監督政府、多元化、多元文化與傳播權等民主必要條件,就必須有法律保障。這次中時媒體集團資方手段的警訊,應是給NCC的當頭棒喝,通訊傳播法應該將勞動條件列入審照標準中。在NCC新的委員即將接受審查之際,懇請即將上任的委員們,救救全盤皆輸的中視勞工,與贏面不大的中時勞工,不只勞動條件,也該重新檢討跨媒體所有權持有股份的漏洞,與節目同質性過高的問題,才能稍稍導正商業媒體早已完全向大股東利益傾斜的弊端。

(作者為政大廣電系助理教授、媒體改造學社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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